泉州天后宫文物保护所关于泉州天后宫古建筑群外墙维修项目询价公告
泉州天后宫文物保护所拟对泉州天后宫古建筑群外墙维修,欢迎各供应商本着诚信合作的态度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泉州天后宫古建筑群外墙维修项目
二、采购预算
(一)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拾万元整(人民币1000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项目明细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按采购要求,完成泉州天后宫建筑群外墙修补、抹灰、油漆,泉州天后宫外墙维修面积约670㎡。
(二)服务要求 1.报价供应商必须能提供询价内容及要求中列明的全部服务项目。 2.报价供应商应具有文物保护工程一级施工资质。 3.报价供应商不得虚报各项数据,成交后若无法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的,成交人必须无条件全额退还款项,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发生严重失误的,采购人有权拒付款项并追究乙方法律和经济责任。 4.服务期限:要求30天内完成项目内容。
四、供货商须知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2)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3)单位负责人对报价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单位负责人未参加时);
(4)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双面复印)有效复印件。
五、报价响应文件一式叁份。
1.报价响应文件包含报价函及其分项报价表、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其中报价函及其分项报价表格式由报价供应商自拟。报价方式按人民币以元为单位进行整数报价。
2.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完成本询价项目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且不仅限于完成项目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及税金。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报价响应文件的递交(密封报价) 1. 有意向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11月19日17:00前将密封好的报价响应文件(密封报价响应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至(或用邮政EMS寄送,不接收其他快递公司寄送,邮寄报价以寄件时间为准,邮寄的报价响应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泉州天后宫文物保护所。逾期送达的报价响应文件、邮寄方式的报价响应文件邮寄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的、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评审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和质量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付款方式
1.采购方、成交供应商签定合同后,采购方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项目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施工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余下50%。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高
电话/传真:0595-22203731 地 址:泉州市鲤城区天后路1号
泉州天后宫文物保护所
2021年11月16日